一、组织机构:
主办单位:
中国美术家协会
承办单位:
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
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
协办单位:
苏州国画院
苏州美术馆
苏州市美术家协会
苏州高新区国画院
二、展览委员会:
名誉主任:范迪安
主 任:徐 里
副主任:马锋辉、韩卫兵、周京新
秘书长:李 伟、徐春宏、徐惠泉
办公室主任:杜松儒、刘 佳
展览编辑:安 明、肖方鑫
三、评选委员会: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协在中国美协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。
四、展览日期:2020年12月
五、展览地点:苏州美术馆
六、展览规模: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100件。
七、参展要求:
1. 尺寸:中国画(画芯)尺寸6尺整张。
2. 初评: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,一人仅限投稿1张(含合作),多投者(重复投稿者)不予受理。照片背面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、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作品照片截稿时间: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9日止,以收件地邮戳为准。照片收件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,邮编:100083,收件人:安明,办公电话:010-59759385,信封备注:写意苏州。
3. 复评: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。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(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,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,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)。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、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,照片不退。复评落选作品退件。
4.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,严禁使用高仿、抄袭他人、复制自己作品参展。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,作者自负,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,取消其参展资格。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,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,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。
八、作者待遇:
1.入选作品前20件的作者具备申请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。
2.入选作品前20件由组委会收藏(税前收藏费:中国画15000/件)。其余入选作品展后退件。
3.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。
4.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。
九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权。
十、凡送作品参评、参展作者,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。展览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(www.caanet.org.cn)查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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